随着互联网的发展,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应运而生,为保障司法公开和公众知情权做出了重要贡献。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、国家安全等特殊考量,部分裁判文书需要撤销上网。本文将系统阐述撤销裁判文书上网的条件与要求。
当事人享有申请撤销裁判文书上网的权利,需提交撤销申请书,并说明撤销理由。一般情况下,撤销理由需符合法律规定,如涉及国家秘密、个人隐私、商业机密等。
收到撤销申请后,法院将对申请理由进行审查。法院会考虑当事人提出的撤销理由是否正当,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,以及是否影响社会公共利益。
法院审查通过后,将发出撤销裁判文书上网的裁定书。裁判文书将从互联网上删除,仅供当事人及特定人员查阅。撤销生效后,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或传播该裁判文书。
在某些特殊情况下,即使当事人未提出申请,法院也有权主动撤销裁判文书上网。例如,涉及国家安全、外交关系、未成年人保护等重要事项的裁判文书,法院可依职权决定撤销。
当事人不服法院撤销裁定的,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。若复议维持原裁定,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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